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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洛乡大萝卜村村规民约

    信息发布者:wlyckj
    2017-01-13 22:43:48   转载

    安洛乡   村规民约

     

        

    1.不得滥办酒席

    1)违规操办,除返还礼金外,处罚一定违约金。

    2)条件符合,未向村委会申报私自办酒的,暂缓办理相关服务证明或相应的优惠政策。

    3)为违规办理酒席者送礼、提供相关物资、劳动等帮助的人员,暂缓办理相关服务证明或相应的优惠政策。

    违反以上三款的,用广播通报批评

     2.要维护公共卫生及住宅内外环境卫生,不得乱扔垃圾,乱排污水,村委会告知当日起5天内仍然不整改的,村组织人员帮其清扫,费用由责任人承担,并用广播通报批评。

      3.不得以在边界种树、铲边界土等形式损害他人土地,不得恶意损坏排水设施,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除照价赔偿外,用广播通报批评。

      4.不得破坏公共设施,如有损坏的,除照价赔偿外,用广播通报批评。

       5.不得违规建房和乱搭乱建,违者除责令限期拆除外,并用广播通报批评。

       6.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,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,由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并用广播全村通报批评。

       7.不得非法聚众闹事、上访,严禁信谣传谣。违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组织者承担。

       8.不得酒后闹事和惹事生非,如有违反,由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及广播全村通报批评。

      9.尊老爱幼,对父母不承担赡养义务或者对未成年人不履行监管教育、抚养义务的,用广播进行全村通报批评。

      10.维护邻里和谐,严禁无中生有,暗地中伤、诽谤他人,对故意挑起矛盾,引发邻里纠纷者,责成其赔礼道歉,并用广播进行全村通报批评。

        11.支持殡葬改革,提倡厚养薄葬,死者尸体一律火化后进公墓山,坟墓尽量有序安放,占地严格控制在4平方米以内,坟墓之间边距左右在1—3米、前后在3—5米为宜

        12.按期参加妇检,无故不参加的,暂缓办理相关服务证明或相应的优惠政策,并用广播全村通报批评。

    13.积极参与“星级文明户”的评选活动,对拒绝参与或抵制的家庭进行通报批评。

    凡违反以上条款拒不执行者,村委将为其暂缓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未尽事宜,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,讨论后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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